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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媒体缘何打着舆论监督幌子频频敲诈得逞?

 

          舆论监督本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,是公众知情权、监督权的延伸,理应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推动问题解决、维护公平正义。然而,近年来,部分自媒体却背离初心,将“舆论监督”异化为敛财工具,以曝光负面信息为要挟,向企业、个人索要“公关费”“合作费”“删稿费”,此类敲诈行为屡禁不止、频频得逞,不仅严重侵害市场主体与公民合法权益,更污染网络生态、消解舆论监督公信力,其背后的成因与治理困境值得深刻反思。

 

一、乱象频发:“监督外衣”下的敲诈套路

 

当前,自媒体敲诈已形成固定套路:先炮制负面信息,通过移花接木、歪曲解读、片面放大等手段,编造企业经营问题、个人隐私争议、公共事件疑点,制造舆论恐慌;再以曝光施压,利用网络传播的扩散性与影响力,明示或暗示“不合作就持续发酵”,拿捏被曝光对象“怕声誉受损、怕舆情失控”的心理;最后索要钱财,以“商务合作”“舆情处置”“内容合作”为名,签订无实质服务的协议,收取高额费用,本质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。

 

从财经领域到民生行业,从地方企业到知名品牌,此类案例层出不穷:有自媒体博主借“爆料”药企黑幕,索要百万“公关费”;有网络账号聚焦企业环保、税务问题,跨省多地实施敲诈;更有“网络大V”以“舆论监督”为招牌,长期以删稿、撤稿为条件敛财,涉案金额动辄数十万、上百万元。这些行为打着“为民发声”“舆论监督”的幌子,实则是借公权力之名、行私利之实,让舆论监督沦为“网络黑公关”的牟利工具。

 

二、成因剖析:为何敲诈行为屡屡得逞?

 

(一)被曝光对象的“息事宁人”心态,成为敲诈者的“软肋”

 

多数企业、个人面对自媒体负面信息时,忌惮舆情扩散影响品牌声誉、经营秩序或个人形象,不愿、不敢通过法律途径维权,更倾向于“花钱消灾”,以支付费用换取删稿、撤稿,这种妥协心态直接助长了敲诈者的嚣张气焰,让“曝光—要挟—获利”的黑色链条得以持续运转。

 

(二)自媒体监管存在盲区,违法成本偏低

 

一方面,自媒体准入门槛低、账号数量庞大,部分账号无正规资质、无实名核验,运营者身份隐蔽,跨平台、跨地域的敲诈行为难以快速溯源;另一方面,部分平台对内容审核流于形式,对“负面爆料”“舆情施压”类内容缺乏有效甄别,对敲诈行为的处置滞后。同时,相较于高额非法获利,现有处罚力度偏轻,部分敲诈者仅被封号、罚款,难以形成震慑,导致违法成本远低于收益。

 

(三)舆论监督边界模糊,公众辨别能力不足

 

舆论监督与恶意敲诈的界限易被混淆:合法监督基于事实、旨在解决问题,而敲诈则以胁迫为手段、以牟利为目的。但部分公众对自媒体内容缺乏理性判断,易被“震惊体”标题、片面信息误导,为敲诈者的虚假爆料提供流量与舆论支持,进一步放大其施压效果;同时,社会对“有偿删帖”“舆情公关”的认知不足,未将此类行为明确界定为违法犯罪,客观上为敲诈行为提供了生存空间。

 

(四)法律适用与取证存在难点,维权路径不畅

 

自媒体敲诈多通过网络实施,证据分散、易篡改、留存难,被曝光对象取证成本高、周期长;同时,部分敲诈行为以“合作协议”“服务费”等形式伪装,法律定性存在争议,司法机关对“舆论监督”与“敲诈勒索”的边界认定需精准把握,导致维权与追责难度加大,让部分敲诈者心存侥幸。

 

三、破局之道:让舆论监督回归正轨,让敲诈行为无处遁形

 

自媒体敲诈乱象,是网络生态治理的顽疾,更是对法治与公序良俗的挑战,必须多管齐下、标本兼治,方能彻底遏制。

 

(一)强化法治震慑,提高违法成本

 

司法机关应精准界定舆论监督与敲诈勒索的边界,明确以曝光负面信息为要挟、索要财物的行为,无论以何种名义伪装,均属敲诈勒索,依法从严惩处;最高法、最高检已发布多起典型案例,明确此类行为的法律定性,各地应参照案例,加大打击力度,对涉案金额大、影响恶劣的案件,依法判处实刑、追缴违法所得,形成“伸手必被捉、违法必严惩”的高压态势。

 

(二)压实平台责任,筑牢监管防线

 

网络平台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账号实名核验、内容审核与舆情监测,对频繁发布负面爆料、以删稿要挟的账号,及时采取限流、封号、移交司法等措施;建立健全“负面内容—敲诈线索—处置反馈”的全流程监管机制,畅通举报渠道,对敲诈行为做到早发现、早处置;同时,平台应加强行业自律,严禁为“黑公关”“有偿删帖”提供便利,从源头切断敲诈链条。

 

(三)引导理性维权,破除“息事宁人”心态

 

市场监管、网信、司法等部门应加强普法宣传,明确告知企业、个人,面对自媒体敲诈,可通过固定证据、向平台举报、向公安机关报案、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权,“花钱消灾”只会助长违法,依法维权才是根本之策;同时,建立舆情应对指引,帮助企业、个人理性处置负面舆情,避免因恐慌而妥协。

 

(四)明晰监督边界,重塑舆论生态

 

行业协会、主流媒体应加强对自媒体的引导,明确舆论监督的核心是“事实、理性、建设性”,而非“爆料、施压、牟利”;推动自媒体行业建立自律规范,倡导真实、客观、公正的内容创作,对背离初心、违法违规的账号,纳入行业黑名单;公众也应提升媒介素养,理性辨别网络信息,不盲目跟风、不传播不实内容,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。

 

舆论监督是社会的“啄木鸟”,而非不法分子的“摇钱树”。唯有以法治为纲、以监管为要、以自律为基,才能让自媒体回归舆论监督的初心,让“监督”真正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,让敲诈勒索的歪风邪气无处遁形,守护好网络空间的公平与正义。

 

值班:nong'chen

 

2026-02-11 23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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