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民监督者为何沦为“阶下囚”?
环球卫视新闻中心:
当公民监督撞上司法铁幕,从环保举报到“敲诈勒索”定罪的荒诞逻辑,谁在践踏正义?
案件撕裂:公民监督者为何沦为“阶下囚”?
陈国强的遭遇,是一起典型的“举报监督者获罪”样本。他因持续网络曝光湛江地区违法采砂,污染环境石材加工厂及小产权乱象,成为地方利益链条的眼中钉。2023年3月,徐闻县公安局以“敲诈勒索”罪名对其羁押,指控其系李彬犯罪集团的重要成员,以曝光违法沙石场、小产权为由索要商人财物。
荒诞的指控逻辑:
1、 陈国强与李彬犯罪集团所有人员素不相识,从没往来,也没有他们的电话、微信等联系方式,李彬集团组建的微信工作群陈国强也没加入此群,陈国强与该集团没有任何关联。而被一审法院强行认定陈国强系该集团的重要成员,报复性陷害,令人发指。
2、陈国强持有证件的印章与相应国家机关的正式印章不一致,证明该证件不是国家机关证件,但一审仍然违背事实判决陈国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1年有期徒刑,二审认为一审判决错误应纠正。
3、“敲诈”实为正当舆论监督,陈国强曝光的违法行为均有公开报道为证,曝光的内容存在事实。其主张的1000元路费,是碎石场冯某主动付给,与“威胁索贿”毫无关联。况且,其并没有收取到其他人的财物。
核心矛盾:司法机关将公民行使监督权的行为,异化为“以曝光换封口费”的犯罪,本质是权力对舆论监督的恐惧。
1、证据链断裂;常识性硬伤暴露司法敷衍:
证人证言自相矛盾,指控陈国强敲诈的“被害人”与证人,(如吴小武、游学义、邓葵仁等人)的陈述,在时间、地点、在场人员等关健细节上漏洞百出。
例如:
(1)吴小武陈述称:他认出陈国强伙同王志林分别于2022年4月21日中午,6月13夜到其石材厂以环保不达标等问题索要共13000元,但陈国强与王志林素不相识,从没往來,互相没有联系方式,怎么可能是同伙?陈国强现有不在场的证据。“行动轨迹、微信记录”佐证。
(2)邓葵仁声称:2023年1月4日陈国强以该石场存在环保问题曝光关停该石场为由勒索其4000元,但该石场早已关停且无存在环保问题,陈国强也不会以曝光关停该石场要挟其钱财。逻辑上无法成立。
(3)游学义陈述称:“陈国强2023年1月某日勒索其3000元,次日又勒索8000元,吃饭费2500元,新闻曝光后,其联系陈国强删帖,陈国强提出要5000元才能删帖”。但陈国强2022年12月14日后没有接触过游学义,也没联系过游学义,有“电话记录”佐证,该指控纯属捏造事实,逻辑性不能成立。
关健物证缺失,法院未调取陈国强的通话记录,行动轨迹等能证明其无罪的证据,反而采信办案人员自编陈国强与李彬有关联的“笔录”如李彬、宋春当庭指证警方引诱他们签名。请求审判长依法提取审讯时录像证明办案人员引诱他们签名的证据,审判长冯奕君却以录像可能已删除为由,拒绝核查,公然违反法规。
2、司法地方化的“保护伞”效应
案件审理全程充斥“官商勾结”的嫌疑:
利益关联企业集体“翻供”被曝光的违法沙石场、小产权集体摇身变成“受害者”其证言与警方笔录高度雷同,却无独立第三方佐证。法官角色异化,审判长冯奕君被控“选择性司法”对陈国强提出视频庭审,李彬请求调取审讯录像、证人出庭质证等合理合法请求置若罔闻,却对办案方提交的虚假证据照单全收。
学者尖锐批评:此间一资深法律人士王涌指出:此案暴露了基层司法的“报复性执法”惯性~举报曝光威胁到违法者的非法收入,捅了既得益者的马蜂窝,便通过司法程序将其污名化。制度之殇:公民监督权的“合法化陷阱:”
1、“敲诈勒索罪”的口袋化适用:
近年以来,多地出现“举报者因曝光违法行为被扣罪”案例,司法机关常以“敲诈勒索”或“寻衅滋事”等罪名进行“合法化镇压”。此类判决的潜台词是:“你曝光的问题若属实就需官方许可:若触及利益,便构成犯罪。”
法律界质疑: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表示:“若以威胁损害企业名誉为由指控举报者,等于赋予违法者,合法讹诈权~谁违法越多,越能绑架司法”。
2、举报人保护机制的全面失效:
陈国强案中,司法机关不仅未履行保护职责,反而成加害者: 财产权践踏:其合法车辆被非法扣押两年多,至今未返还,违反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。关于“与案件无关被扣的车辆,公安机关应在3日内退还。
人身权侵犯:突袭抄家,搜查经营茶酒庄,栽赃取证等手段,涉嫌违反巜监察法》《警察法》程序正义原则。
陈国强案的蝴蝶效应已超出个案范畴:
寒蝉效应:湛江当地环保志愿者透露,自该案后,“无人敢再举报违法沙石场,怕被扣上“敲诈”的帽子”。
公信力崩塌:法院用“无须有”证据定罪,消耗的是公众对司法的信任。一位网友评论:“如果曝光污染环境、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要坐牢”谁还愿意当“吹哨人”。
制度性反思:
司法独立性缺失:地方司法机关沦为利益集团“打手”需通过司法改革切断权力干预链条。
举报人权益立法:应出台《举报人保护法》,明确禁止“报复性执法”,并建立独立调查机制。
结语:正义不应成为权力的祭品,陈国强的悲剧,本质是公民监督权与畸形司法生态的碰撞。当司法沦为地方利益的保护伞,当真相成为“可以被交易”的筹码。社会便失去了自我净化的最后防线。
此案的终极拷问在于:我们究竟想要一个怎样的正义?是任由权力与资本合谋压制诬陷,还是守护每个公民说真话的权利?答案,或许藏在每一个围观者的良知中。
编辑:王浩明
值班:农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