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和公安雨中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——中华鬣羚
中国环球卫视新闻中心:
来源:中国文旅传媒网
中国文旅传媒网甘肃陇南讯(王军)近年来,甘肃陇南西和公安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,通过加大对野生动植物的救助与保护,自然生态持续向好,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频繁出现,为生态多样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土壤。5月27日,西和县公安局森警大队、特巡警大队、兴隆派出所联合救助了一只在雨中“落难”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——中华鬣羚。
5月27日上午,细雨蒙蒙,兴隆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称,其家中突然闯入了“不速之客”——一只似鹿似马又似驴的动物,请求民警帮助。接警后,兴隆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往现场进行处置。到达现场后,民警发现该动物不慎闯入了该群众家猪圈,惊慌之中一直躲在角落里不敢离开。由于其体型较大,救助较为困难,民警便将情况汇报至县局,随后森警大队、特巡警大队及时赶到现场展开救助工作。在各警种部门的不懈努力下,终于将该动物成功救助至安全地带。经森警大队民警现场详细辨认,该动物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——中华鬣羚,且其并没有外伤,行动敏捷,精神状态良好,符合放生条件。随后,民警合力将中华鬣羚带到适宜放生的林区放归大自然。
知识链接:
中华鬣羚是偶蹄目牛科鬣羚属哺乳动物,它的角像鹿不是鹿、蹄像牛不是牛、头像羊不是羊、尾像驴不是驴,人们据此将其与驯鹿、驼鹿和麋鹿一起称为“四不像”。其体高腿长,毛色深,具有向后弯的短角,颈背部有长而蓬松的鬃毛形成向背部延伸的粗毛脊。有显著的眶前腺,尾短被毛,身体毛色黑灰或红灰色,特别在长鬃和腿部,毛粗,毛层较薄。
民警提示:
野生动物不仅是一种自然资源,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,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,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或者入户觅食等情况,应及时报警或者与林业部门取得联系,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;外来物种或无法辨认的物种,不能自行放生,应及时交由有关部门鉴定后处理;对于非法狩猎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,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。
编审:农晨